徐根凯 11月16日,浙江省纪检监察官网对舟山市贸促会原副会长顾浩通和该市商务局原副调研员孙平等2名退休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称其“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理应受到党纪处理”,相当严厉,引起社会反响。 领导干部在退休之后,有些人把“发挥余热”变成“利用余威”,大搞权力寻租,不仅晚节不保,还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当然会受到群众的唾弃和组织的追责。 近年来,综观各地退休干部被查处的案例,表现五花八门。有的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未退休心已脱缰;有的利用退休“打掩护”,大搞“期权腐败”;有的在退休后利用在任时的关系和影响力大肆捞金;还有的退下来后“不甘寂寞”,利用“余威”谋取私利……媒体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官员中,退休后仍恋“余权”、不撒手的案例不在少数,从省部级到局处级各个级别都有,不仅官场,国企也有涉及。在这些典型案例中,无论是“递条子”“打招呼”插手干预权力行使,还是通过信息交换从企业谋取利益,退休腐败的种种“变体”,令人警醒。也因此,退休干部如何防止腐化,永葆本色,发挥余热,继续服务于社会,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权力的余温虽热,但贪婪的代价更重。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对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坚如磐石,违纪违法没有“安全地带”,制度的笼子只会越扎越紧,党纪国法不会对退休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纪律和法律的刚性更不会因职位更迭而“既往不咎”,一个人不管职位多高,只要伸手触碰红线,终究有付出代价的一天。换句话说,退休只是时间点,不是安全线,一次贪腐终身不安,这是对贪官的有力震慑。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法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 “一朝腐败,终身追责”。“退休腐”实际上是“在职腐”的延续,在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不仅要给在职干部的权力“加上锁”,更要防止一些人“退而不休”,继续倚仗曾有的权力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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