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的一天,租住在镇海的吕先生收到这样一条短信:“你好,我是房东,我换号码了,请存一下,有事打这个电话,以后房租请汇入我爱人的工商银行账户,号码6212……李某某”。吕先生知道他的房东姓李,因此没有多加思考,就按照这个短信所要求的内容,将6000元房租汇到了对方指定的那个账户。 几天后,吕先生接到房东的电话,这才知道对方并没有换过手机号码,更没有给他发过要求把房租汇入其妻子李某账户的短信。 至此,吕先生知道自己被骗了,随后他立即报案。公安机关顺着这条线索展开侦查,最终抓获了用同一种手段多次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白某。 据白某交代,其通过网上购买短信群发设备,以大肆群发诈骗短信的方式诈骗钱财,先后骗得吕先生等8人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 近日,镇海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认为,白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近年来,利用手机、网络等高科技设备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例层出不穷,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受害人防范意识不强的心理,屡屡得逞。根据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法官提醒人们,必须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透露个人、家庭信息;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发现被骗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犯罪分子的账号、联系方式等有价值的线索。 (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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