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我局依法对下列纳税人开展税收检查,现分别制作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因无法以直接或委托等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公告所涉纳税人见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纸质文书并接受税务检查。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南楼,联系电话:81877271、81877329。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