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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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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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家庭暴力 需消除陈旧观念

    

    

    

    

    ■法眼观潮牧 野

    

    婚姻家庭矛盾中,家庭暴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有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简单的夫妻间的拳打脚踢,不能上纲上线。此外,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习惯于逆来顺受、委曲求全。显然,制止、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是一个长远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立足现实,放眼未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立法到执行、从法律到道德、从社会到家庭,多角度、全方位地关注这一社会问题。

    新的《民法典》,对进一步规范家庭成员的责任提出了更加合理的要求,也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向处在家庭暴力下的人们提供人身保护的规定。

    现实生活发生的大量事实证明,向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保护,其中一项有力的措施是法律援助,这实际上是向弱势群体提供救援和帮助的一项政府措施。在不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要求,对如何加强这项工作作了有益的探索,如鼓励和建立救助受暴受虐者的非政府机构,为受害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服务。此外,公安等政府部门还加强了合作,关注并及时处理家庭中的暴力,对家庭暴力予以实质性的干预。此外,妇联等群众组织,也不断加强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水准,唤起弱势群体,特别是广大妇女自身的觉醒,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除了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工作,针对不少人对家庭暴力持“清官难断家务事”等陈旧观念、一些受害人面对暴力一味委屈忍受的消极态度,还要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进行强有力的理论反击,消除命中注定、夫劫难逃等错误认知,鼓励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民法典》等为武器,理直气壮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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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