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宁波市海曙区家庭婚姻中心主任罗洪媛介绍,如今老年人婚姻需求量愈发增大。2020年1月至今,海曙区为近万名服务对象提供婚介服务,其中近千名是老年人。子女反对的主要原因是担心老人婚后把名下的房产、存款等分给另一半,影响他们的财产继承,甚至担心老人被骗婚骗财(3月18日《半月谈》)。 老龄社会到来、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以及婚恋观念的改变,让一些老年人有了再婚的需要。不论是托熟人圈子私下寻觅,还是公开征婚,一度被漠视的老年人再婚需求,不断进入公众视线。然而,再婚非小事,老年人的婚姻并不比年轻人容易。 对于老年人再婚,双方子女很容易“内外有别”。对自己的爸爸妈妈充满感情和认同,将其视为息息相关的“自己人”;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另一方”既不认同也缺乏感情,将其视为无关紧要的“外人”。有的子女即使不缺乏同时赡养两位老人的能力,也不愿意承担赡养“另一方”的责任。为了减少再婚的障碍,超过一半的老年人选择“伴而不婚”,一旦一方身体有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往往各回各家,由其子女照顾或进养老院安养。 现实生活中,再婚老年人离婚并非个案,除了老年人自身原因,来自子女的压力也是重要因素——为了避免利益受损或者减少麻烦,一些子女宁可破坏再婚老年人的“夕阳情”,也不愿意去体谅和成全他们。 “老年人再婚难”除了来自子女和舆论的压力外,一些老年人偏差的婚恋观也是重要因素。最好有房子、退休金每月四五千元以上、最好是退休公务员或退休教师……“老来伴相亲鄙视链”进一步加剧了“老年人再婚难”,那种男性渴望给自己找“保姆”、女性渴望给自己找“金主”的婚恋观显然是不可取的。 为了减少老年人再婚的阻碍、确保婚姻品质,可以通过婚前财产登记、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居住权来达成契约。我们不能先入为主、情绪化地将其视为情感的防备和人情的冷漠,而应将其当成一种情感的保障。此外,加强老年人再婚的婚介服务、扭转对老年人再婚的刻板印象,也有助于老年人婚姻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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