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潮牧 野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现代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社会所认识,其对经济发展的特殊影响力,促使社会各界花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 但与此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还存在着一些片面甚至错误的认知,比如,人们往往把知识产权限于与经济利益有直接关系,权属于企业的有形资产上,如商标、产品设计等,而忽视静态的、为个人所有的一般性知识产权形式的存在。这样认识,与《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不相符合。研究知识产权的专家认为,《民法典》知识产权的一个主要亮点是,突出体现了知识产权的私权本质,及其强化保护、激励创新、促进运用、公平诚信等原则。这样的规定将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毋庸置疑,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对于知识产权的各类保护会更趋严格。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我们一定要破除一些似是而非,不符合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认知,在日常生活中,充分尊重知识产权。比如,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各种用于对外宣传、工作交流的自媒体平台、内部书刊等,都要按照保护、尊重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建立完整合理的技术操作程序,如提倡优先使用自己的原创作品,如使用他人的作品且不属于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内的,必须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或指明作品来源,以避免或减轻不必要的著作权侵权风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遵守知识产权法律规范这一问题上,没有谁可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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