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4月30日在杭州余杭区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造谣男子郎某某、何某某分别被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事情的原委是,两个男人摇动毒舌,一唱一和,刻意编造“快递小哥”和“女业主”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发到微信群后,“寂寞少妇出轨快递小哥”的谣言,在网络上大肆传播,最终扩散到110多个微信群,引发大量低俗、淫秽评论。这严重影响了“女业主”谷女士,最直接的就是“社会性死亡”,名誉毁了,工作丢了,人抑郁了,找工作也没人肯要了。 对此,郎某某却认为,这没什么,“没有恶意,只是朋友间的玩闹”。恰恰相反,与谷女士的“社会性死亡”相对应,郎某某、何某某的行为,就是“社会性谋杀”,是用毒舌这把无形之刀,杀人不见血,性质不可谓不恶劣,社会影响不可谓不大。 这种“社会性谋杀”,没有预谋,不是针对特定的人,而是随意性的,以寻求刺激、博取关注为目的,逮着谁就是谁。谁都可能成为“社会性谋杀”的受害者。这也正是这个案件之所以可怕可恶,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原因所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郎某某、何某某被判刑,无疑具有标本价值和示范意义。那就是,对于“社会性谋杀”毒舌,法律之剑绝不会手下留情。这是在给遭受网络暴力、“社会性谋杀”的人壮胆——一旦遭遇网络伤害,不要因为畏惧流言而无奈忍受,也不要因为怕“麻烦”而轻易罢手,而应该像谷女士那样,注意收集证据,敢于诉诸法律。它更是敲响了一记警钟,肆无忌惮,给别人带来痛苦的好事之徒、不法之徒,要好好想一想,法律之剑砍下来时,自己的舌根会不会痛、脖颈够不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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