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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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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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打印虽简便 符合规范不可忘

    

    

    近日,家住海曙的80岁老人李先生写了一份遗嘱,然后让其孙子帮助打印完成,但李先生对自己的这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有点不放心,因此,特意上门找到我,让我帮助看看。我在仔细阅读这份遗嘱,并问过李先生几个问题后告诉他,这份打印遗嘱,值得商榷。 

    《继承法》施行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当时打印技术尚未普及。如今,社会高速发展,打印遗嘱已成普遍,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回应了社会这一需求,将打印遗嘱作为法定遗嘱形式专门予以规定,确认了它的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了打印遗嘱的效力,可溯及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即使在《民法典》施行之前订立打印遗嘱,只要遗产未处理完毕,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审查判断遗嘱的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显然,打印遗嘱在形式上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将被认定无效。这是打印遗嘱的性质所决定。 

    李先生这份打印的数页遗嘱,存在着几个明显的问题。首先,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二,他只在最后一页签了名,而没有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第三,李先生的孙子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利害关系,因此,由他打印遗嘱,或作为见证人,难以起到客观、公正地见证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作用。 

    李先生如果要以打印遗嘱的方式确立遗嘱,需要找一位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或不是遗嘱受益人的人来打印遗嘱。在打印完成后,由遗嘱人仔细核对准确与否。在打印遗嘱时,需要有两名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然后由遗嘱人和所有在场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纸上签上自己的姓名,以及准确的年月日。如此,才能形成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打印遗嘱。

    (朱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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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