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近日,《宁波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出台,对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果运用以及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五方面提出了18项措施,旨在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 以笔者在教育部门十多年的工作经验看,功能定位上,督导处的重要性并不逊色于其他处室,但其实际所能发挥的作用与地位并不相称,年终总结时,总给人成绩不突出、没什么大作为的感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牙齿”没长齐,或者说根本“没牙齿”。 尽管国家出台了诸多关于教育督导的制度,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许多条文,但由于比较宏观、比较原则,缺失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缺少容易操作的精细化的指导与约束。 此次宁波出台的实施办法,指向明确,招招见真章,目的就是一个: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首先是组织保障。市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次是人员保障。各级督学要同步配齐配强,原则上督学人数按与所管辖学校数1:5比例配置,学生数超过1800人的学校按1:1配备,其中专职督学占比不少于30%。再次是评估监测体系保障。未来全市要形成贯通全学段、覆盖各种教育形态的评估监测体系,还要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发布评估监测报告。最后是奖惩制度保障。教育督导机构要对发现的整改工作推诿扯皮、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问题反弹的被督导单位,下发督办单,对重大事项实施挂牌督导。同时,实施教育督导激励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区县(市)政府、学校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根据目标,到2022年,宁波要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宁波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时间短,任务重,能否如期完成目标?有一块试金石摆在那儿,那就是“双减”政策的落实情况。 加强“双减”督导,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主抓,足见其重要性。基于此,加强“双减”督导,理应由教育督导委员会主抓,把“双减”督导列为重要事项,抓深抓实,奖惩分明,督促各地把“双减”政策落实好,让人们看看“长牙齿”的教育督导是啥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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