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潮凌义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意味着家庭教育已不仅仅是“家务事”,重视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 近年来,家庭教育不断暴露出问题:有人生而不养,有人养而不教;有的过度“鸡娃”,教而不当;有的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将施暴视为有效的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是子女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孩子的生活始终与“家庭”密切关联。父母的语言、思想、行为举止,无时无刻不在感染和影响着孩子。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没有有问题的孩子,只有有问题的父母。现在许多做父母的忙于挣钱,努力在物质方面,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条件,却忽视了家庭教育,忽视了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呵护。其实,工作忙、孩子不听话、不懂教育,都不是忽视家庭教育的理由。 此次立法,不仅是为了规范家庭教育,更是为了赋能家庭教育。相信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落实,将有效规范、有力推动家庭教育的发展,引导、帮助广大父母成为合格的父母,在全社会树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新风尚,从而为孩子的成长奠好基、护好航,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这次立法给广大父母郑重提了个醒:要重视家庭教育,做合格的父母,要从仅仅关注或过于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转变到关注孩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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