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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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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罂粟” 要刑罚更要普法

    

    

    

    叶金福 

    

    据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报道,不少农村老年人有这样的误解:“罂粟可以给人和牲畜治病,缓解疼痛。”但其实,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罂粟可能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宁海检察院就通报了一起案件,75岁老人陈某某因非法种植1491株罂粟被判刑。

    众所周知,罂粟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是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社会危害性极大,被人们称为“毒美人”。因此一直以来,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人总以为种植罂粟“无关大事”。于是,有的为了观赏而种植,有的为了治病而种植。

    笔者以为,对“非法种植罂粟”行为除了给予刑罚之外,更要跟进普法宣传和教育。一方面,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很多群众种植罂粟并非“主观故意”,是无知造成的。通过宣传教育,要让群众知晓私自种植罂粟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普及罂粟的相关知识,包括罂粟并非“灵丹妙药”,不能治病,以及罂粟是制毒原料等,都应一一普及到位,从而让广大群众自觉不私种罂粟,自觉远离罂粟。同时,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私种罂粟的违法行为进行积极举报,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笔者相信,只要相关部门从“刑罚+普法”入手,双管齐下,才能有效地遏制“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使罂粟这株“毒美人”彻底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不再成为一株害人的毒草。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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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