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9月28日上午,浙江建德梅城澄清门下,一场面向全省发布的澄清正名令人关注:省纪委监委为21名来自全省各地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并公布10起查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宁波有两名干部被公开澄清正名(29日中国宁波网)。 与以往一些地方纪委监委只局限在小范围、小规模,甚至悄悄地为遭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不一样,此次省纪委监委是大张旗鼓地在全省范围公开为2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报道称,除了现场参与活动的160多人,还有近32.6万名党员群众通过网络收看了发布会直播。 更有意思的是,活动地点的选择——建德梅城澄清门下。600多年前,建德人建这座城门,目的就是为遭受诬告的官员百姓澄清正名,所谓“澄清门下道澄清”。省纪委监委之所以选择这座古城门为澄清正名地点,就是表明要延续历史传统,传承使命担当,在全省营造激浊扬清、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和举报渠道的不断畅通,近年来,广大群众举报各级违规官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是好事,应该予以鼓励。但也不容忽视,受制于种种原因,如举报者调查不够深入、全面,或者举报人基于个人私利,挟私报复,一定数量的举报信息失真失实,诬告也不少,不仅误伤了一大批党员干部,也寒了其他党员干部的心,致使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工作,严重影响他们的积极性,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较大损失。 正因如此,各级纪委监委面临着一个新的艰巨任务,即一方面要保护人民群众举报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积极性,又要做好鉴别和调查工作,认真对待真实可靠的举报信息,剔除不实、恶意的举报信息,该澄清的澄清,该处罚的处罚,包括对诬告陷害行为的处罚。这样,才能更好发挥举报的正面激励和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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