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银凤 通讯员杨晓维)3月31日,我市印发《宁波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6月22日颁布实施。 2014年6月22日,大运河(宁波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作为中国大运河南端出海口与“海上丝绸之路”东亚地区重要节点的宁波,由此跻身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行列。 《办法》要求,市和大运河遗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运河遗产的历史、科学、艺术、文化等研究,提炼、发掘大运河文化价值,推进大运河精神的传承与发展。建立完善大运河遗产展示体系,推动大运河遗产博物馆、展示馆和遗址公园建设。此外,推动与大运河有关的妈祖信俗、越窑青瓷、船模艺术、十里红妆等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利用。鼓励依托甬剧、姚剧、四明南词、宁波走书等传统戏剧、曲艺,开展大运河特色剧目创作生产。利用浙江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宣传周、宁波历史文化名城日、重要传统节日等,集中开展大运河文化及相关非遗的主题展示和宣传活动。 (相关报道见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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