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10月29日,在南方航空CZ3121航班上客期间,机务人员发现有旅客向飞机投掷硬币。为确保飞行安全,航班推迟起飞。经全面检查,在机腹附近区域发现两枚硬币,未发现其他隐患,航班复飞并安全抵达目的地。涉事旅客被机场公安带走配合调查。 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会给飞机带来极大危害。硬币容易导致发动机损伤,只有将投掷的硬币等异物全部清除,飞机才能安全起飞。这意味着航班会延误,其他旅客行程会被打乱,因寻找异物、全面检查等,航空公司工作秩序也会被打乱。 类似案件此前就有发生,尽管涉事旅客受到相应的处罚,但仍有人没有吸取教训。调查显示,个别旅客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动机是“祈福”,即祈祷安全抵达目的地。这是一种愚昧的行为,不仅无助飞行安全,反而给飞行安全埋下“炸弹”。 目前,对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的行为,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威慑作用有限。笔者认为,除依据现有法律规定进行惩罚外,还有必要丰富惩罚和威慑手段,增加这类危险行为的违法成本。 比如,加大经济惩罚力度,将当事人加入“禁乘”黑名单等。拿上述案例来说,涉事旅客的行为导致航班推迟起飞,给其他旅客和航空公司均造成一定损失,航空公司应向其他旅客先赔偿,然后再向涉事旅客索赔。如此一来,涉事旅客既要受到治安处罚,还会受到赔偿性惩罚,加上列入“禁乘”黑名单,震慑力无疑更大。这么做,不仅会让涉事旅客不敢再犯,也能对其他旅客起到更有效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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