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章取义、夸大事实、无中生有、偷换概念……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多起网络媒体涉及“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很多都是来自网易、搜狐、新浪、凤凰网等受关注度很高的网络媒体,影响恶劣。 (12月5日央视网) 通报案例中,很多都是这些门户网站转载媒体的新闻报道,也有少数自行采编的新闻,这些网站在将原报道转载过来之后,对标题进行了很大改动,一个“中规中矩”的标题,在这些网站“小编”的手下,变了大样。比如网易在转载新华网报道的《多地整治网约车探索“规范路径”》时,将标题改为《官方:网约车属高端服务不应每人打得起》。这样的标题与文章原意完全相反,激化社会矛盾,甚至这样的黑锅还让原报道者来背。再如凤凰科技在转载新华网《我国公布建设网络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道时,将标题改为《中国将成为网络强国:2050年世界无敌》。 从这些案例就可看出,这些网站以夸张、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甚至无中生有的方式来哗众取宠、吸人眼球。这些商业网站是关注度很高的网络媒体,一些网站编辑受过专业训练,深谙网民心理,同时又缺乏职业道德,而网站往往会进行流量绩效考核,这就助推一些网站编辑变成了“标题党”。经由这些受过“专业训练”的网站编辑编出的标题,更加耸人听闻、具有传播力,就如谣言插上了翅膀,搅起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这样的“标题党”,如同是在进行不实报道,如同是在造谣,而两高进行的司法解释规定:“谣言转发500次可判刑”。对于这些“标题党”,显然不能仅仅通报了事。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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