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十分钟对孩子们来说,是自由活动的时间。但是对广州水荫路小学三年级(六)班的孩子们来说,下课后不仅必须坐在原位上不许走动,想上厕所还必须向班干部申请,班干部报呈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才能分批去。12月29日南方网 俗话说,管天管地,管不了拉撒放屁。这话意思是说,排解内急是人生理需求的“天字号”事情,任何人无权剥夺此项权利。然而,广州水荫路小学一班主任竟公然挑战这个天赋的人权,竟然罚全班男孩子上厕所要申请,堪为天下奇谈。殊不知,这样做,一涉嫌权利乱用,二有辱学生尊严,三损害学生身体健康。由此看来,如此规定不仅荒唐可笑,而且霸道之极。 近年来,奇葩校规屡屡出现。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宿管办通知学生不准裸睡,否则将上报学生处给予学生处分。学校之所制定这些荒诞的管理,当然有学校图方便、“一刀切”的行事惯性,根本的原因是学校管理缺乏以人为本的精神,在严格管理之下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利。而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教书育人的学校,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很难想象,一所随意摆弄学生、无视学生起码尊严的学校,能培养出人格健全的人才? 学校教育管理严格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能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学生也是人,也有尊严和权利,像不准裸睡、上厕所须申请这样的规定,不仅有违人性化精神,更是对学生人格尊严的粗暴践踏。校园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应实行人性化管理,多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这既是培养人才的需要,也是学校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刘予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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