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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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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规定“走上限”是“不作为”的翻版

    今年初,辽宁部署了针对营商环境薄弱环节的7项整治行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人赵连生介绍,近期该局在各地暗访、督查,发现了一批违反该《条例》的典型案例。个别部门在制定规章、执行规定时‘走上限’,在弹性限制内就高不就低,缺乏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没有真正站在企业和群众需求的角度落实政策。”

    6月15日《人民日报》

    从表面上看,执行规定“走上限”,在弹性限制内就高不就低,也是在按部就班,服务群众,而且既没有吃拿卡要,也没有给人脸色看,好像找不出什么大的过错。但是,公事公办的背后,我们看到的,却是糊弄老百姓的花拳绣腿,暴露的是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意识淡薄的弊端,一句话,是工作执行力差的现实表现,是“不作为”的翻版。这种缺乏担当的工作作风,影响机关的办事效能,让前来办事的老百姓吃足了苦头,损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还直接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执行规定“走上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创新应变的能力,缺乏服务大局的意识,得过且过,明哲保身,求稳怕乱,制度执行不力,一切坐等上级的安排,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经过这么多年的整治,“不作为”现象在慢慢地改观,明目张胆的“不作为”逐渐见得少了,但执行规定“走上限”,在弹性限制内就高不就低,成为“不作为”的翻版,却在某些地方冒出头来,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郑建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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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