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力度大,举措得力,深受市民拥护。但市人大代表、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永清发现,还是有一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建立相应的规范,责任感不强,办事态度冷漠,给办事群众留下负面影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比如,某女士通过法院的拍卖系统,拍得某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她凭人民法院出具的产权过户裁定书,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产权手续,却因为种种原因跑了三次。如果不是某女士据理力争,可能她还要跑四次、五次,甚至更多次。 赵永清认为,对于这类常见的业务,一个部门不同工作人员采取了随意性很强的不同办证标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与其他有关部门形成共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落实“最多跑一次”就无从谈起。 为此,赵永清建议,本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有关部门应该梳理一套规范,在网上和群众容易看到、询问到的地方公开展示,让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很容易查到、了解办什么样的事情需要什么样的文件,才能办成事。同时,必须杜绝工作人员的随意判断以及自由裁量,让群众和企业反复跑,多次跑。 处理有关公务(如审批、发证、接受处罚、缴纳有关费用)的行政机关及其授权机构,应该与其他有关机构和部门本着方便群众、方便企业的目的,形成相互配套认可的共识,避免把办理有关事务的负担转嫁到群众和企业身上。 对于已经答应群众和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提出新的要求,要求新的材料、证明,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的,应当追究该部门以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落实“最多跑一次”。 记者 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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