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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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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

不能再由中介或者4S店垫付保费

    本报讯(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吴弘)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自6月1日起,宁波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工作。

    车险实名缴费是指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时,同步对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确保保费付款人与投保人相一致。据介绍,投保人实名缴费适用于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所有产品,个人实名验证系统将覆盖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主流支付方式。

    车险实名缴费投保流程:投保人自主选择意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人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保险公司将发送车险条款链接至手机→投保人签署“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书,确保付费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实名缴费认证通过后,投保人缴费→缴费成功后,保险公司出具保单。

    对投保人采用现金支付等难以进行网上实名验证的,投保人应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现金缴费,并在支付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的“双录工作”(除摩托车和拖拉机交强险业务外)。

    根据《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机动车辆保险电子保单和投保实名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车险实名缴费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并加强金融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整治车险市场乱象。同时,可以保障消费者直接向保险公司或具备资质的保险中介支付保费,资金安全性更高。

    需要注意的是,车险实名缴费后,不能再由中介或者4S店垫付保费;代人投保时,每人最多只能投保4辆车。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可选公对公全额转账支付、银行票据全额支付。

    个体工商户使用企业账户转账或银行票据方式全额支付车险保费,投保人是经营者本人,可以视为投保人与车主一致,按照投保人为自然人时的情形处理,保险公司需留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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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