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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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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车辆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 昨日开始要吃罚单了

截至昨日下午4点,已有48名乘客被处罚

昨日,高速交警检查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根据《浙江省实施道路安全法办法》的规定,11月11日起,上高速公路的车辆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高速交警要开始处罚了。

    “孟先生,你因实施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道路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处以50元罚款……”11日上午9点多,针对高速公路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宁波支队民警在甬金高速溪口东收费站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高速交警现场执法开罚单

    11日上午,高速交警在甬金高速溪口东收费站集中整治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记者跟随采访。

    上午9点多,一辆安徽牌照的小轿车驶入收费站,高速交警上前拦停车辆,进行例行检查。驾驶员王先生根据交警的要求打开了后排车门。记者看到,后排坐着两位乘客,都没有系安全带。当得知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要被处罚时,王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只要开车,我肯定会系好安全带的。不过,我倒是没注意、也没提醒坐在后排的人……”

    交警对两位后排乘客进行了教育,并依次开具了罚单。

    10点出头,一辆宁波牌照的中巴车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交警上车查看发现,中巴车上坐着15位乘客,竟然有11位没有系安全带。交警对车上乘客进行了集体教育,并做出了相应处罚。

    截至下午4点,48位乘客被处罚

    除了溪口东收费站的集中整治外,宁波高速交警也在日常执勤当中重点检查车辆司乘人员安全带的系扣情况。截至下午4点,高速交警共检查了200辆车,有48名未系安全带的乘客、17名未系或未规范系安全带的驾驶员被交警处罚。

    “我们希望通过整治,向大家再次强调这一信息,无论前排后排,高速行车都要系安全带。这不单是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和保障。”高速交警说。

    接下来,高速交警将在日常执法当中重点查处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并不定期在高速收费站出入口、高速服务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对违法当事人罚款50元。

    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郦力 罗峰 蔡天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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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