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一名群众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据该线索执行到位940万余元。近日,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举报人发放了近140万元的悬赏金。8月15日《广州日报》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从古至今,中国人都高度重视诚信。诚信不仅关系个人修养,也关系社会运行。在一个高度诚信的社会中,人际交往既朴素又真诚、社会治理既简单又高效;而在一个低度诚信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多了猜忌与试探,社会运行的成本也大大提升。 面对老赖,债权人为了要账使出了浑身解数;只不过,老赖们也不会“束手就擒”,债权人想要回自己的钱并不容易。有的债权人甚至因为老赖欠钱不还,既承受着经济困顿与物质匮乏,也承受着精神痛苦与伤害。一些老赖挖空心思拒绝执行,用各种手段逃避应该履行的债务偿还义务。当“守信者吃亏,失信者受益”的现象得不到纠偏,失信成本偏低就会导致欲望膨胀,就会出现以狡诈为美德、以虚伪为能力的“诚信滑坡”,给社会治理带来巨大压力。 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今天,“提供老赖线索被奖140万元”通过扩大公众参与的方式,有效地破解“执行难”——正所谓狡兔三窟,有些老赖的财产被转移藏匿以躲避执行,其财产线索很是隐蔽,难以被“外人”发现和捕捉,只有极少数知情人才知道“内情”。让提供老赖财产线索的人们得到及时的回报和充分的激励,有助于让老赖财产无处遁形,从而破解“执行难”,更好地对失信行为进行规训与惩罚。 也许有人会说,“提供老赖线索被奖140万元”是否太多了?一方面,悬赏执行充分尊重申请执行人的意愿,“赏莫如厚”,承诺将执行到位实际得款金额的15%作为悬赏金给予举报人,能够更大地调动公众积极性与主体性;另一方面,信息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如果没有这名群众提供的老赖财产线索,这笔940万余元的执行款也难以到位。更何况,提供老赖财产线索的人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理应给予应有的奖赏。 在和老赖较量的过程中,需要打破思维定势、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供老赖线索被奖140万元”应该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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