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环跟康庄南路的立交桥边上大量树木被砍。记者现场发现,近百棵直径大则30多厘米、小则10多厘米的白杨树被人从根部锯断;施工方只办过移植手续,却为贪图方便而将防护林木肆意砍伐。城管部门随之跟进调查,并将依法予以处罚。(7月4日、5日《宁波晚报》连续报道) 近百棵腰斩的树木,在施工方砍了几天,被网友围观、媒体介入后才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有关部门动作之迟缓令人生疑。但让公众更加忧心的,则是“移树”变“砍树”的堂皇理由。 城市兴建高架,树木让道移植,本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次优选择”。但这近百棵好不容易长高长粗的白杨树,却被逼身首异处,原因何在?施工方的解释有三:一是这些树太高,不太好移植;二是这些树价值不大;三是树的下边是煤气管道,怕移植时影响管道安全。对于最后那一条,我想即便“安全考虑”是真,也应先由相关单位出具可靠证明,办理了砍伐手续才能动锯。而所谓“树太高、不值钱”的砍树理由,则显然是一种无视绿化管理规定、就敢“先斩后奏”的傲慢表现! 城市建设和绿化保护,都是为了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好。当两者发生冲突、需要协调的时候,并不存在谁必须为谁让路的问题。而现实中经常采用的树木移植手段,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它们之间的和谐共处。但是,毁坏绿化者一句“树太高”的砍树理由,却很是直露地表达出了不愿费心移植的真实动机。于是,在“能移的都移了”的高妙借口下,最需要重点保护的高大树木,反倒纷纷成了一刀两断的“锯下亡魂”。 再者,树被砍了,却还给其安上一个“不值钱”的“该死罪名”。我想,无端遭到灭顶之灾的近百棵白杨树若是地下有知,必定会据理力争、“联名抗议”:啥叫“不值钱”?就算工程建设投资巨大,那也不是什么天然的“牛气资本”;对于绿化城市的树木来说,腰圆膀粗、茁壮成长,就是它的最美一面和最大价值所在———只考虑“木材价格”的价值观,无疑才是一种可悲的短视思维了! “树太高、不值钱”的乱砍理由,会不会被再次复制、继续搬出?这是人们读罢这则报道后的最大关注。而从现实语境来看,这种可能性并不是没有。对于此种砍树之举,有关部门披露的处罚条款是,“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责令按砍伐树木株数的三至五倍补种,并处以绿化补偿费一至五倍的罚款”。依着这种力度,受到处罚的违规者究竟会有多少“痛感”呢? 司马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