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 朱慧卿 |
3月17日,有旅客在D3563次列车突发疾病,同是乘客的陈医生伸出援手,但被列车工作人员索要医师证,并拍下照片、车票等留存。针对此事,3月19日,南宁客运段发布“致歉声明”,称对此事“高度关注”,并表示“对突发状况考虑不周、处置方式欠妥”,向当事人及广大医务工作者致歉。(3月19日澎湃新闻) 人心之隔膜,那种下意识的不信任与相互提防,很多时候是根深蒂固的。热心救人的医生,在被索要医师证、写情况说明以及拍照留证之后,内心深处升腾出一丝悲哀,也实属人之常情。 无论列车乘务员的本意如何,此事给救人医生的主观感觉,就是很不爽、很遗憾。尽管官方回应解释称,留存联系方式和现场救治情况主要是便于后续医院更好地救治,但这套冠冕堂皇的说辞,显然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一些网友就指出,列车乘务员之所以要这么做,纯粹就是为了“甩锅”、为了规避自身风险。尤其若是后续产生医疗纠纷,列车一方更是可以完全将责任推给救治医生——这点“小心思”昭然若揭,当事各方和围观者都心知肚明。 此事中,列车方面表现出了极强的“利己之心”和“避险意识”。如果,其是公民个体或是纯粹的商业机构,那么这份“私心”也算无可厚非。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前语境下,火车运营方仍可归为公共服务提供者,这决定了其一言一行还是应该秉持“公义”“公心”,而绝不该基于狭隘的小算计。火车管理者在车厢这个公共空间里的所作所为,必然会产生外溢的示范效应。例如,此事发生后,许多医生都在感叹“以后再也不敢救人了”,这便是逆向激励的恶果。 在公共空间内且有公共管理者在场的前提下,见义勇为者仍被“暗示”要为自己的义举承担全部兜底责任。如此小格局的做派,不仅不符合整个社会的主流道德指向,更与相关法律和立法精神相违背。根据《民法总则》,“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无差别的责任豁免条款,从根本上决定了,医生在火车上进行紧急救治是不该有后顾之忧的。只是很可惜,列车方面一番纯属多余的操作,让这件简单的事情又变得复杂起来。 宏观而言,上层设计其实一直在给见义勇为减压、去风险。而某些微观场景所传递出的信号,却是截然相反。很多时候,个案所产生的影响,甚至比那些规则与制度的进步,对人心的牵引效果更甚。可终究,就算见义勇为要面临一些不公平的对待,我们还是应该心怀善意,来回应这世道的狡黠与隔阂。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