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小学迎来游学热潮,不少学校组织学生到境内外研学旅行。记者探访了解到,北京市一些中学已将学生研学旅行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研学旅行火热的同时,有家长反映,虽然多数研学旅行自愿报名,但由于学校将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不敢不报”。对此,校方表示,研学旅行自愿参加,也可以用其他实践活动代替。(4月15日《新京报》) 当研学游越来越多地引发争议,我们实在有必要去重新审视这一“新生事物”。过去的默认口径中,所谓游学、研学,都被视作是一种教育教学乃至文化交流活动,这在很大程度上模糊、掩饰了其“商业行为”“消费项目”的本质……而说到底,研学游仍不过是一种“跟团游”,是一款收费的旅行产品。既然如此,学生和家长,就应该有权直接和旅行社讨论行程安排、价格制定、服务方式等等。可是很遗憾的是,这一再正常不过的买卖谈判,现实中却被学校的“包办一切”所取代。 当学校与旅行社形成利益同盟,而站在了家长和学生的对面,那么“研学游”的性质显然就不一样了。按理来说,学校在此类事情中,还是应该保持“利益中立”才是,其顶多只能扮演“牵线搭桥”的中间人角色,而绝对不应该成为商业机构的代理人。从某种意义上说,“研学游”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其本身,而是由之所牵出的学校深度介入营利性商业行为的扭曲立场,及其用自身教育支配权裹挟学生和家长“消费”的功利做派。 “研学游”是非再起,这背后的纠葛一以贯之。很显然,只有实现学校评价权、赋分权与商业“研学游”的彻底切割,才能真正让研学回归纯粹、轻装出发。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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