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金评天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现代金报
 
2019年06月04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能任由“被直播”泛滥

    在这个被称为“全民直播”的时代,人人不仅有麦克风,人人还有摄像头。前不久,一家网红餐厅私自直播了食客的吃相,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如今在生活中并不少见。(6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无论是商家电子监控,还是一些主播的现场直播,总有无辜者在不知情下“被直播”“被偷拍”。

    从法律层面来讲,“被直播”有可能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从情理角度来看,无论是“被直播”还是“被偷拍”,均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一定影响。比如,会让当事人处于网络舆论中心;还比如,私密部位被偷拍上传网络,更会给当事人及其家人带来不良影响;再如,会诱发网络暴徒的出现,通过网络暴力,无底线挖掘当事人个人隐私等等。总之,均会给当事人带来干扰及没有必要的伤害。

    但我们也应认识到,防范“被直播”不能只依靠个人的防范。

    一方面,有赖于健全法律规定。据悉,为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公安部起草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已列入立法计划,这无疑会为管好监控提供法律保障。

    另一方面,个人应增强法律意识。无论是直播还是拍照,均是个人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性为之,尤其是偷拍,相应的法律边界与道德边界必须遵从。因此,须正确使用手中的摄像头,切莫一时任性,给他人带来干扰,且碰触了法律底线难逃制裁。其实,只要人人多些守法与文明自觉,公共场所被偷拍现象必定会大大消弭。

    再者,网络各种平台须切实履行好责任。诚如律师介绍,对于偷拍资料,如果网络平台方面未尽到审查义务或未及时删除,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故此,相关平台,一方面应做好相关警示;另一方面也须严把内容审核关,杜绝涉嫌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影像资料的上线。总之,唯有全方位进行阻击,公众才会少些“被直播”“被偷拍”的忧虑。杨玉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