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个公交站牌广告栏被撬开,广告被强拆;好好的商铺门头在一夜间被人拆除,火车站广场上阅报栏被锯掉失踪……近日,郑州一些区域接连发生的“怪事件”背后,是如火如荼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7月15日《河南商报》) 一座城市的运转,自有其自发秩序及其所形成的“客观结果”。城管凭着一己好恶就暴力“整改”,这既是强加于人的无理冒犯,更是违法越界的侵权之举。 郑州城管此番夜袭强拆所闹出的“大动静”,远不是过往的市容整治纠纷案例可比,其牵涉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主体之多、态度之强硬决绝、手段之简单粗暴,都堪称刷爆记录。撬开公交广告栏、铲除商铺门头、切断街道阅报栏、撕掉小区道闸广告,这并不是单纯的官民矛盾,更是引爆了城管和公交系统、物业公司、广告运营商等一连串冲突。一番霸道操作,郑州城管怼天怼地怼空气,如同失控暴走一般。 也许在当地城管看来,所谓“站台广告”“道闸广告”只是碍眼的、需要拆除的“视觉污染物”。然而,就当事方而言,这些“广告”的背后,则是一份份“商业合同”及其所对应的“权责关系”……站牌、候车亭广告栏全被撬开,“直接损失就有70多万元”;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广告投放协议,还要支付巨额的违约金,这些都是真金白银的损失!城管依法履职是一回事,损毁他人财产、破坏商业契约则是另一回事。只顾自己强拆爽,后续赔偿怎么算? 常识是,城管执法,仅仅只应针对违法行为。换而言之,城管只能依照法律判断行事,而不能进行价值判断、道德判断乃至于审美判断。公交广告、道闸广告、商铺门头、阅报栏等等,但凡是经过审批合法存在的,那么城管就无权干预。动辄以“不美观”“不整齐”“不合乎民众需求”等抽象空洞的理由就强拆,本质上就是一种枉顾法律的胡作非为而已。要知道,一个城市的形象维系,除了要靠城管“整治市容”,更要依赖某些更基础的东西,比如说法治政府的专业与克制、稳定的营商环境以及对市井生活多元性的包容和尊重等等。 深更半夜强拆的城管,将自身凌驾于其他一切价值之上。罔顾商业契约、罔顾法定程序、罔顾市民权益,我行我素、唯我是从,如此膨胀、频频招黑的城市管理部门,本身就是一座城市的污点。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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