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公告针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修改稿中提到,地铁可以设立优先车厢,在高峰时段优先车厢可以仅供残疾人、未成年人、女性等有需要的人士乘坐,对于乘坐优先车厢的其他乘客,地铁工作人员应当劝离。此规定在公告发布后便引发热议。(9月10日《北京青年报》) “优先车厢”对于深圳地铁而言,并非新概念,早在2017年6月,深圳地铁就已经开展“女士优先车厢”试点工作。开设“女士优先车厢”的最终目的,在于防范女性遭遇“咸猪手”,男性也不必担心被赖为“色狼”;还可以保障体质状况较差的女性乘客比如孕妇,在高峰时期免受汹涌人流的挤压伤害;也可以为尚在哺乳期的女性在车上哺乳婴儿提供方便,她们再也不怕在地铁上“走光”了。 然而,“优先车厢”可以有,只限于女性却不宜。 尽管广大女性对“女士优先车厢”有一定现实需求,但是,这种做法恐怕是对男性的不公平。一个不公平是,“咸猪手”只是个别男性的失德甚至是违法行为,专设“女士优先车厢”基本等于把所有男性等同于“咸猪手”,基本是把所有男性当作女性的“假想敌”,这虽然不是对男性的无端歧视,却也是不公平对待,至少是不够尊重。另一不公平是,无论是深圳还是其他城市,公共交通的运力并不充足,地铁经常呈现拥挤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开设“女士优先车厢”,背离了公共服务均等化。 如今,深圳在相关条例修改中,将原来的“女士优先车厢”改为“优先车厢”,适用人群在女性基础上增加了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有需要的人士,这是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是城市人文情怀的体现。 当然,对弱势群体开设“优先车厢”,也可能对弱势群体造成不便。需要乘坐“优先车厢”的部分残疾人、孕妇、老人、小孩一般不会单独出行,乘坐“优先车厢”时,如果陪同者是男性,就会被迫分开,在这种情况之下,“优先车厢”就必须是弱势群体“优先”,而不是弱势群体“专用”。 总之,“优先车厢”考验地铁的精细化管理。一方面,要让“优先车厢”产生实际效用,确实关爱到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优先车厢”过度挤占公共交通资源,影响到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和质量。至于防范“咸猪手”,应通过增强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危机应对技巧、加重对骚扰者的惩治等途径来实现。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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