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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朱慧卿 |
当前,许多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例显示,侵害者本身就是未成年人,却因未达到法定年龄而免于刑事处罚。对待犯了错的未成年人该怎么管、如何惩治这一问题,也备受关注。20日,在“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对于涉嫌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也决不能“一放了之”,必须依法予以惩戒和矫治。(12月21日央视网) 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近年来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手段十分恶劣,对受害人造成了巨大伤害,但是因为本身是未成年人,而屡屡被免于刑事处罚。为此,要不要降低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就成了被公众热议的一个话题。而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决不能“一放了之”的态度,这无疑释放出来一种积极的信号,也符合大多数公众的心理期待。 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不“一放了之”,说到底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与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并不冲突。这其中的逻辑关系并不难理解,如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一放了之”,使其不能得到足够的惩戒和教训,那么不管是其本人,还是其父母等监护人,都不能从中得到教训,不把违法犯罪当回事,就势必会在一种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犯罪性质、危害后果越来越严重,最终把小错变成大错,由小罪酿成大罪。 正如一些法律界人士所说,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未必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而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一放了之”,则意味着我们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尽可能消除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保护过程中的问题,立足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建立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的罪错程度设置阶梯式的处罚措施,由相关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罪错程度和性质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如切实发挥专门学校的强制教育作用、强化收容教养制度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矫正功能等等。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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