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金评教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现代金报
 
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低龄犯罪频发 切忌“以法代教”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不时进入公众视野,从黑龙江13岁男孩强奸案至湖南衡阳12岁男孩弑母案,每一起都冲击着公众神经。该不该降低刑责年龄?对低龄恶性犯罪如何惩戒?罪错少年背后各方的责任如何落实?全国两会期间,“未成年人犯罪”成了代表们的热议话题。

    (5月27日《新京报》)

    无论是成年人犯罪,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都意味着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都应该采取措施予以治理。尤其是,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越来越小,犯罪低龄化趋势愈发凸显,特别是犯罪的主观恶性也在变大,手段残忍,这更需要高度重视。但越是这样的时候,越需要冷静下来,从多个角度考虑,找出更多犯罪原因,采取更多有效措施。而眼见低龄犯罪频发,索性就“降龄”以待,未免就落入“以法代教”窠臼了。

    诚如提议“降龄”的全国人大代表所言,当前,13周岁的少年基本已经完成小学教育,就读初中,其已具备相当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已能够理解其实施行为的性质和意义。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文化水平得以提高,许多未成年人十二三岁就身材高大,大脑发育较快,面貌成熟。但纵然如此,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前期防治和教育的问题,面对这种变化,只有多一些正视问题的勇气与责任,进一步审视社会、学校、家庭对孩子的管理教育环节,并把工作做在平时和最前头,这才是从根本解码低龄犯罪频发的关键。

    当前,低龄犯罪频发,不过还是相当典型,不具有代表性,或者是普遍性。再从一些案例看,背后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些是在家缺少关爱、教育,从而出现自卑、走极端;一些是在学校跟同学发生矛盾纠纷后,没得到及时解决处理,导致矛盾恶化升级;一些则是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者受网络暴力文化影响,形成了畸形的观念……这些无疑意味着,解决低龄犯罪并不能靠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而应该综合施策,比如基于数据科学研判,比如建立少年司法矫教替代制度,比如对家长进行强制亲职教育,等等。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犯罪学的问题,也是社会学的问题,更是心理学的问题,甚至医学的问题、教育学的问题,有着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只有着力改良“土壤”,才更利于源头治理,更有利于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反之,“以法代教”“以法代管”,都会让治理陷入简单化、粗暴化、狭隘化,偏离“以人为本”。贺成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报资讯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Copyright(C) 2001-2013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报集团职业道德监督投诉电话:87654321 宁网广告(13819807679)
技术支持: 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宁波网 版权所有

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