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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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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全班学生体罚违纪同学 愧为人师

    “熊孩子”违反课堂纪律,该怎么处理?近日,河南商丘宁陵县清华园学校发生一起教师教唆班级学生体罚违反纪律学生的事件,舆论为之哗然。

    据网信商丘微信公号发布的情况通报,该校二年级(2)班段某某老师在讲英语课时,该班学生韩某某、徐某某违反课堂纪律,段某某老师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为使班级纪律稳定,并建议让全班同学采取打手方式对韩某某、徐某某进行体罚。在进行到第二排时班级下课,段某某老师没有制止剩余学生的行为,而是离开教室,部分学生围向韩某某、徐某某进行了推搡,致使韩某某右臂皮肤淤青,两位学生心理受到伤害。

    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属于轻微行为,段老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无不当,但“发动”全班同学一起“教育”两位违纪学生,如此“画蛇添足”,令人啼笑皆非。

    2020年12月,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鉴于此事已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宁陵县教育体育局给予宁陵县清华园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学校对段某某老师进行辞退。事情虽然已经暂告一段落,但背后所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却值得进一步深思。

    不得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虽然是底线要求,但由于诸多因素的作用,现实中不乏有老师做出类似事情。三年前,河南平顶山一名男童朝女同学吐口水,于是幼儿园老师让班上17名女生排队朝这名男童吐口水。每个人吐完之后,还要给她“鼓鼓掌”。家长反映到教育局后,老师被停职。

    从造成的实际伤害来看,这两起事件或许都是“小事”,但就其反映的教育思维而言,却不容等闲视之。“熊孩子”的坏习惯确实不容易教育,必要时当然需要借助一定惩罚手段让其“长记性”,但绝不能采用集体惩罚这种侮辱性的方式打击孩子。小朋友的观念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老师的话更是“圣旨”,一次集体惩罚之后,被惩罚的孩子很可能就会成为小伙伴们习惯性嘲笑捉弄的对象,其所可能造成的后遗症,足以令人不寒而栗。

    唆使学生动手“教育”同学,不仅打击了“熊孩子”,更误导了打人者。有人犯错误,就集体“回敬”,这将会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埋下怎样的种子?目前,涉事老师固然已经受到应有的处分,但教育不能变成教唆是师德底线,依然有必要再度重申。尤其是少数对教育惩戒认识模糊的老师,更应该深刻汲取教训。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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