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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章丽珍 |
针对居民“看病难”难题,昨天,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宁大附属医院和鄞州人民医院与下属29家二级以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签约,组成首批五大医疗机构联合体。 医联体的目标是———力争到2016年,实现辖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就诊率达到70%以上,三级医院普通门诊人次下降10%以上,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0天以内,区域外转诊率明显下降,初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 记者 鲍云洁 1 鼓励退休专家到 社区坐诊和多点执业 一直以来,建立“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体系被认为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途径。 但老百姓为什么不愿意首诊在基层、大病小病都要往大医院挤呢?最主要的还是对社区医院的医疗水平不够信任。老百姓看病,希望身边就有“庙”,“不排队”“服务好”。但更重要的是,“庙”里得有信得过的“菩萨”。 因此,医联体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通过“输血”和“造血”,进一步加强社区医生的诊疗水平。 一方面是“输血”,牵头医院要安排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开展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各种形式的业务指导。 为了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要积极鼓励医师(含退休医师)在医联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成员单位多点执业,尤其鼓励医师在夜间、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段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点执业。目前省卫计委即将出台医师多点执业的新政策,将取消多点执业地点的数量限制。 另一方面是“造血”,要定期安排医联体内的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市卫生局局长王仁元强调,要担当起社区居民“健康守门人”重任的社区全科医生,不能只是“万金油”医生,而是具备全面扎实的临床医学知识、拥有较强的常见病、多发病处理能力的专业人才。“今年江东、海曙两个区创新实施了社区首席医生制度。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拔若干名骨干医师,经过培养考核,对优秀者授予‘首席社区医生’和‘后备首席社区医生’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待遇。这个形式就非常好,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也树立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品牌。” 2 社区医生会帮你 预约上级医院专家和病房 有人说:“首诊在社区,需要转诊的话,岂不是让我们多了一个就诊环节,浪费了我们的时间?” 其实,医联体内的双向转诊有绿色通道,社区医生会帮你预约上级医院专家、病房床位和各类检查检验,你可以在基层直接办理转诊会诊或入院手续,同时,病情稳定的住院患者,转到医联体内的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康复,上级医院会安排相应专家定期查房,指导治疗方案,保障治疗效果。对康复期较长的患者,亦可设立家庭病床,由家庭医生定期上门提供诊疗服务。这些都会让你的就诊更加方便无忧,而不是多设关卡。 吸取国内外分级诊疗的经验和教训,我市的双向转诊工作完全遵循患者自愿的原则,只是在政策和利益上加以引导。 3 签约后免收10元诊疗费 随同医联体政策一起出台的还有《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从明年开始,我市将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辖区居民享受优先预约门诊、提高慢病配药上限、优先建立家庭病床、优先转诊等优惠政策。服务期内免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次10元的一般诊疗费,而且对长期稳定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大幅提高配药量上限,从而延长配药间隔,减少配药次数。 4 放宽13种常见慢病用药种类 在基层医院“配药难”也是近几年阻碍老百姓到基层医院看病的重要原因。三甲医院用药的依据是《医保目录》,社区医院用药的依据是《基本药物》,两者的药物品种、报销比例、治疗效果差别较大。 针对这一问题,我市医联体将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适当增加慢性病、多发病及相关专科药物的配备种类,并在医联体内保持一致。 第二版国家基药目录即将在我省正式实施,省卫计委也出台了《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品清单》。我省增补292个品种,最终执行的基本药物将达到812种。 最近,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正在联合制定宁波市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进一步放宽13种常见慢性病治疗用药的种类和药量限制,具体时间初步定为明年5月执行。其中,有133种药物的配药量将放宽到1个月,68种药物的配药量将放宽到2个月。 5 医保住院起付线将调整 在完善基层药物的基础上,我市还将通过医保政策的适当倾斜来引导居民到社区就诊。今后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保住院起付线将调整,调整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院、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1200元,并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也就是说,今后居民到三级医院住院,住院费额度达到1200元以上,医保才能报销(现在是900元起付)。 今后,对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经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转诊到综合性(或专科)医院住院的(特殊病种住院除外),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通过这些医保相关政策,有效遏制大医院的“恶性压床”现象,引导和鼓励患者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分级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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