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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夜查。 |
“同志,你的头盔呢?骑电动车要按照规定佩戴头盔,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5月27日晚,交警部门在鄞县大道与金和路交叉口的荣安香园小区附近进行整治,正在等候信号灯通行的市民小顾,因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20元罚款。他也表示认识到错误,会吸取教训,以后无论何时,只要骑电动车出门就一定戴好头盔。 这是宁波公安交警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今年以来,宁波公安交警频频出招,推出交通违法整治常态化、路口小喇叭提醒提示、文明出行示范推广、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等举措,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整治常态化,半个月查纠违法20万余起 近期,宁波公安交警开展了针对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栏,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压实线变道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行动。 在行动中,交警部门将日常定点、铁骑巡逻岗位有针对性地向交通违法高发、多发区域、时段倾斜,最大限度提升“见警率、管事率、规范率”,通过多方面措施齐抓共管,全力优化我市道路通行秩序。 据统计,5月16日至5月30日,交警部门总计查纠交通违法20万余起,其中夜间查处1.8万起,极大地震慑了不文明、不守法驾驶人,有效遏制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路口小喇叭,吹响“城市文明号” 为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交警部门在路口设置交通安全“小喇叭”,提醒市民遵守交通规则,营造良好的文明道路交通环境。 “小喇叭”主要安装在市区内各大路段,在交通流量高峰期进行精准的交通安全语音循环播放,主要包括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注意事项等内容。 此外,交警部门还在农村村道出处,装配了410套交通安全宣传“小喇叭”系统。一句句简单、直观的提醒提示,吹响了“城市文明号”,让文明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 文明出行示范推广,已有106家文明单位开展 地上有“平安小道”,房屋有墙体喷绘,路口有三色警示条,每个巷口、花坛都有交通安全标线、标语,文化礼堂外有电子大屏,村民在文明交通宣教走廊口谈天说地……这是记者在宁波文明出行示范村宁海县黄坛镇联溪村看到的景象。 “为助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我们坚持大力推广‘文明出行示范村镇(社区、企业)建设’,将文明交通由点及面、立体化地进行了延伸。”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6家文明单位开展文明出行示范推广。警民共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日益浓厚,交警部门也将持续打造、发动文明出行示范单位的力量,深化开展各类文明交通活动和服务。 非机动车抓拍系统,“零容忍”整治非机动车违法 结合交通大整治的整体推进,交警部门也将进一步强化“电子警察”查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进行“零容忍”的整治。 非机动车抓拍系统,能够实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检测和数据汇聚,同时对违法人进行精准短信推送,督促违法人及时处理,遵守交通规则,杜绝各类由“方便”衍生出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陆明光 徐莹莹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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