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近120吨、6000多箱非法捕捞渔获物,这些“战利品”是象山县渔政执法大队查获的,现存放在石浦一家冷冻厂内等待处理。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工作人员说,“此次象山渔政和边防查获的非法渔获物远远超过了2017年上半年查获的总量。这也是今年宁波乃至浙江省查获非法渔获物最多的一个案件”(6月27日《东南商报》)。 该案的恶劣程度不仅体现在案值之大,还在于非法渔获都是幼鱼。这些小鱼有的只有一两根手指粗,捕捞上岸,也只能用作饲料。要不是此次被捕捞,这些幼鱼休渔期后就能增重三四倍。可见,掠夺式的非法捕捞何等可恶,将休渔期延长一个月是何等必要,打一场“幼鱼保卫战”是何等迫切。 今年是宁波伏季休渔管理最严的一年,也是打击非法捕捞、销售渔获物最严格的一年。如此高压态势下,为什么有人竟敢顶风作案?有市场就有需求,有需求就有人倒行逆施。以本案为例,近120吨非法捕获物对应的是一个庞大的市场,这些渔获物不愁找不到买主。而且,在禁渔期内,海产品需求更大,价格更高。在暴利驱使下,不法渔民和经销商、摊贩甚至水产品加工厂结成利益同盟,助长了非法捕捞的动力。因此,渔政部门不能只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还要加大对市场的查处力度。 关于这一点,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有明确规定。比如,其中第四条规定,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但从报道来看,监管部门对这一环节的查处力度显然不够。 事实证明,要维护东海伏休秩序,除了加大打击海上非法捕捞力度,还需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源头遏止非法捕捞的利益冲动,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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