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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市人大常委会提供) |
本报记者 吴向正 通讯员 周栋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这一预算工作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预算信息公开这重要一环。 预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准则和基本特征,对于完善人民监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一系列文件都对预算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 地方政府预算信息,除了政府本级的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信息外,还有很重要的部分是市级部门预算信息。这些部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承担预算支出责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钱用来干什么了”,要让人大代表明明白白;“钱去哪儿了”,要让百姓一清二楚。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扎实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取得了显著成效。 “明目标”“把重点”“抓日常” 对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盯得紧而又紧”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说,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之义。 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向人大代表公开,二是向社会公开。只有预算信息向代表公开,才能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审查权和监督权;只有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才能为公众监督预算创造条件。应该说,预算信息公开本身就是一种监督。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强化依法监督,稳步推进此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据介绍,在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明目标”“把重点”“抓日常”: “明目标”,就是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若干规定》,在制度层面对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作了规范。 “把重点”,就是在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中牢牢把握重点环节。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三个市级部门,对它们的预算资金安排及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建立三级初审制度,即财经工委预审、专家评审和财经委员会初审。为充分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每个代表团派2名代表参加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初审。在市人代会召开期间,举行预算专题审议会议,至今已经举行过两次,分别在2015年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和2018年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与会的市人大代表对预算信息公开等问题高度关注,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细化资金安排,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抓日常”,就是坚持做好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盯得紧而又紧”。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谟敦带队赴财政等部门调研,强调要推进人大对财政预算的联网监督。在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推动下,2017年11月底,所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时向人大联网公开,人大可以实时跟踪监督每个部门每笔资金支出的用途和资金流向,初步实现了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实时联网监督。 从2011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始每年对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协商当年公开部门的范围和预决算信息的格式要求;排查列入当年公开计划的部门是否如期公开预算相关信息;检查公开预算信息的互联网路径是否有效、是否方便群众查阅;抽查的公开信息是否全面、规范和准确,特别是收支总表是否涵盖了全部收支内容,收支数额是否与人代会批准、财政批复的数额一致,部门“三公经费”表是否及时公开,等等。强化对市级部门网上预算公开信息的跟踪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书面告知市财政局,由财政局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加以纠正,并适时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检查。 预算信息公开实现全覆盖 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显成效 我市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是从2011年开始的。据介绍,2011年,47家政府部门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公开了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一书二表”,即部门基本情况说明书和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开的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信息内容也比较简单,重在树立信息公开的理念、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探索信息公开的方法。 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有60家、62家、64家部门公开了预算信息,公开内容由2012年的“一书二表”变为2013年的“一书三表”(新增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014年开始每年都按照上一年度预算信息公开的部门范围公开部门决算信息。 2015年、2016年分别公开了82家和92家部门预算,基本涵盖了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公开的内容由2015年的“一书三表”变成2016年的“一书七表”。至此,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本框架和程序形成。 2017年、2018年分别公开了包括五个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在内的101家、102家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由原来的“一书七表”发展为“一书八表”,实现了公开范围的全覆盖和公开内容的进一步完整细化。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系统整体建立,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具体表现在: 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统一组织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分层负责,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推进信息公开的总体计划和技术要求,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在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批准市级预算和决算后,市财政局按照预算法“两个二十日”要求,在批复部门预决算后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目前96家部门统一在宁波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信息,自身拥有部门网站的单位同时也在各自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形成了“统分结合、两层公开”工作格局。 公开部门实现全覆盖。每年都有新增加公开的部门,每年都有进一步细化的预算格式。2018年,90多家市级单位公开了预算和决算信息,整体实现了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市级一级预算单位的全覆盖,初步实现了“预算资金到哪里、信息公开到哪里”。 公开内容完整规范。公开的部门预算信息包含了“一书八表”的规范格式,即:部门预算说明书和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基本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也有专门说明。 如今,市级部门公开的预算信息越来越细化,而且内容越来越丰富。比如,2018年1月,市财政局向市人代会提交的《关于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对于各项支出,都有政策依据、支持方向及绩效目标、分配办法等说明,文件厚达89页,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完整规范。 坚持问题导向 做到有的放矢 依法深化监督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一书八表”中部门预算说明书主要表述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业务范围,缺少部门当年工作打算和绩效目标内容,各部门工作和预算的结合度体现不够;二是市属相关开发园区管委会虽然公开了预决算信息,但其下辖职能单位的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有缺报、漏报、错报的情况;三是预决算信息存在“公开但不透明”的情况,信息可读性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目前预算信息公开采用“一书八表”的格式,较最初的“一书二表”有明显的深化和细化,但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书”和“表”的内容仍然显得晦涩难懂。对于具有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而言,公开的内容只能反映部门的总体收支规模而不能反映具体收支内容。比如,支出预算表里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作了分类,但项目支出中看不出有哪些具体的项目;部门预算说明书对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有说明,但对当年总体打算和重点工作没有表述。 针对当前我市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大依法监督力度,推动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机制。 据了解,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把监督部门预算、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重点集中在部门支出政策和支出预算的执行上。进一步推进四个方面的预算信息公开和透明:一是预算支出的规模和结构,特别是对支出项目内容进一步细化;二是重大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民生实事项目和由部门管理的政府公共财政专项资金;三是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包括转移支付的具体用途与下拨时间节点;四是债务资金使用情况。 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机制的完善。除了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外,还将逐步推进预决算全过程的管理信息公开,特别是逐步推进重点资金、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管理向社会公开。完善预算联网实时监督机制,进一步扩大联网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衔接,充实部门预算信息的内容,丰富预算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增强预算信息的可读性、易读性。通过组织公众“走进人大”,宣传人大如何开展预算监督,提高公众参与预算监督的积极性,拓宽公众监督预算的途径,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钱袋子”的监督。 新闻链接 市民如何查询部门预算信息? 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可由两个途径查询。一是在市政府网站统一查询,即通过“宁波市人民政府(政府站)(http://gtog.ningbo.gov.cn)/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的路径浏览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相关信息永久保存。二是建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在该部门的网站上查询。一般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信息/预决算信息”的路径浏览,或者在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浏览。当年信息应当保留,历年信息可以撤下。 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统一采用“一书八表”格式: ——部门预算说明书,报告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和部门结构等基本情况,以及当年部门预算的总体情况。方便公众对该部门职能和部门预算有基本的了解。 ——部门收支总表,报告该部门所有种类的总收入和按功能分类的总支出。能充分反映该部门预算收支的总体规模和具体类型。 ——部门收入总表,详细报告该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收入构成,包括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年结转等。能具体反映该部门的收入来源和具体数额。 ——部门支出总表,详细报告该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支出构成,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能具体反映该部门的支出用途和具体数额。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重点报告该部门所有的财政拨款收入和使用这部分资金的功能性支出,反映该部门财政拨款数额和资金使用去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报告该部门动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功能性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反映该部门使用一般预算资金的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报告该部门动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的功能性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反映该部门使用基金预算资金情况。并不是所有部门都有基金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具体报告该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能较好反映该部门的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具体报告该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的三类经费。这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落实,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促进部门廉洁高效行政。 在信息公布的程序上,遵循两个“二十日”的原则:一是在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和决算后,市财政局要在二十日内向各个预算单位批复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二是各部门在获得市财政局预算和决算批复后,在二十日内要通过既定途径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预算和决算信息。鼓励各部门适当提前公布信息。 (吴向正 周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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