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期,笔者在走访学校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学校由于担心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得不取消了某些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学项目。是什么原因导致学校和体育老师不能放开手脚上体育课?学生在体育课上发生的意外伤害应该由谁负责? 11月9日《西安晚报》 据一些老师称,在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很多家长认为学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而现在的孩子在参加体育活动时,比以前的孩子更容易出现意外,这与现在的孩子身体素质下滑有很大关系,当他们在参加体育活动时,就更容易出现骨折、脱臼等情况。而现在的家长把孩子都看得很重,一些家长在孩子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后,总是认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不断找学校的“麻烦”,这让学校疲于应对,于是不少学校取消了某些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教学项目。 学校的顾虑容易理解,不少家长把孩子看得过于“娇贵”,是一些学校不敢放开手脚上体育课的重要原因。但也要看到,这并不仅仅是由于学生家长过度维权所致,学生身体素质被忽视,背后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双重缺失。现在“宅童”现象日益普遍,有孩子容易沉溺于网络等原因,也有受多年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及家庭把学习成绩当成首位的因素。 家长认为学校忽视学生身体素质;学校则因为现在的孩子更易受到意外伤害,而又怕家长过度维权,为了“管理”方便,减少体育课程。家长与学校相互埋怨、相互不理解,最终只会让学生的体育运动时间更加被挤压。比如一些学校为了“安全”考虑,做得更为过分:规定课间十分钟都不能随便离开教室,除了喝水上厕所。学生成了家长与学校相互提防、互不理解的牺牲品。 现在学生的身体素质远不如以前,这种现状亟须改变。首先需要学校与家长间增进互信,家长与学校面对孩子因体育课造成的意外伤害,对解决方案如有分歧,尽可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尤其是学校,不能为了“管理”方便或因为学生可能过度维权,就减少体育课程,这是借口而非正当理由。要知道,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部分,是学校的应有之责。而家长过度维权,只是家长个人的问题,两者要区分开来,岂能因为部分家长“过度维权”而罔顾自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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