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濮阳有群众反映,当地大力建设高档“公务员小区”,而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涉事楼盘确为当地面向市直单位公务员定向开发的商品住房。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各种手续齐全,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月29日新华网) 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这座“手续齐全”的低价公务员小区格外扎眼。尽管当地回应称,公务员小区完全是市场化运作,政府没有插手,但事情显然并没有这么简单。 在濮阳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协议》中显示,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务员小区项目的立项、报批”,并包括“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减免相关费用等事宜”。这样一站式服务的待遇,并不是一般开发商所能享受到的,而白菜价高档小区的背后,更让人怀疑有关部门是否为了降低购房成本,慷公家之慨违规减免各种税费。此外,小区位置最好的“楼王”———两栋大户型小高层,必须“到了一定级别才能购买”,被市民称为“市长楼”、“县长楼”,这违背了正常的市场规律,俨然权力拥有者按照行政级别排排坐、分果果。 仔细想想,开发商宁愿放弃高利润,接收利润不超过3%的“苛刻条款”来承建公务员小区,显然不符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天性。其间有没有利益的交换,开发商是否拿到了可供日后变现的“权力期货”,上级部门不妨好好查一查。即便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士所言,开发商最大的收益就是品牌效应,“给政府机关单位定向开发楼盘,对他的社会美誉度是有提升的。”如此用公权力形象为企业广告代言,也是为行政伦理所不容,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权钱交易”。 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开发该小区楼盘的濮阳市安居房地产公司,其两个法人股东之一,正是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曾三令五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因此,除了经国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外,机关法人原则上禁止投资公司成股东。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政府部门入股经商,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被诟病的高档“公务员小区”,实际上就是权力下的蛋。有关部门打着市场化的旗号,玩“自己开发,自己建设,自己受益”的自摸一条龙,是利用政府权力给公务员转让利益。 眼下,除了对濮阳“公务员小区”背后的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并处理外,更亟待建立起有效的制约机制,保障政府职能在制度的轨道运行,从而堵塞一切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权力自肥,让权力真正为广大公众而不是少数人服务。张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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