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他人骗至矿点干活,趁机在井下杀害,然后伪造矿难假象,冒用死者家属身份与矿主谈判私了,诈骗钱财……21名务工人员在河北邯郸西部矿山组成一个团伙,不到一年杀害4人,诈钱180万元。7日上午,邯郸市中院一审判决,5名主要成员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其他16名成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8月7日新华社) 这起令人发指的特大“杀人伪造矿难骗赔”案,简直是电影《盲井》的现实版。面对不该发生的惨剧,除了反思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溃败,煤矿领域存在的种种安全管理漏洞更需反思。 在弥漫着黑暗、阴冷的“盲井”里,生命如同蝼蚁,人性的恶被释放。这是精心设计的罪恶计划,从招黑工、冒名顶替、矿井踩点,到杀害、索赔,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那些智障人等底层弱势者注定死不瞑目。我们悲哀地发现,为了钱,有些人竟然无所畏惧,道德、良知、人性等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盲井”不但埋没了人性,更让法律、规则等变得孱弱无光。改变作案目标的身份,以便以死者家属名义骗赔,是“杀人骗赔”中重要一环,而恰恰在这一环,犯罪团伙钻了小矿山对身份管理上的漏洞。规范大矿对员工身份的审核很严,不易蒙混过关;而一些小矿山管理比较松散,一般入职只留个身份证复印件,出事后通常想花钱消灾。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煤矿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无疑助长了人性的恶。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长期以来,在一些小煤矿,矿难一旦发生,矿主甚至是相关部门负责人首先想到的,不是用正常的法律渠道去解决,而是瞒报事故,以“私了”的方式用钱摆平。同时,对死者家属来说,走法律途径过于漫长,成本过高,很多人也选择拿钱了事,并不深究。这种心理为“杀人伪造矿难骗赔”制造了存在的空间。 “盲井惨剧”不只是人性的悲剧,也是法律的悲剧、规则的悲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起骇人听闻“杀人骗赔”案之所以发生,恰恰说明我国煤矿安全管理上存在大量历史欠账。如今,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但“盲井悲剧”寄生的土壤依旧存在,如何堵住这些吞噬生命、人性和法律的“盲井”,是一个必答题。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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