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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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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 治理之策要“共想”

    江 海

    由宁波治堵办牵头,城管市政部门正在对市中心城区(海曙、江北、鄞州、奉化、北仑、镇海六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可施划的非机动车泊位进行排摸放样,并同步施划。目前,中心城区已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点位771个,新增车位数12573个(8月21日甬派客户端)。

    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区的划设,治理规范对象是所有的非机动车,但从这一“新规”出台的时机和背景看,共享单车应该是重点。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自去年底“Hellobike”率先亮相宁波以来,先后有“ofo”“永安行”“小蓝”“funbike”“摩拜”“小鸣”等诸多品牌的共享单车入驻甬城。它们在受到市民热捧的同时,也带来了车乱停、道乱占等不文明现象。对此,社会上出现了不少争议的声音,有人甚至主张将其“一禁了之”,事实上有些城市已经采取了类似措施。但以发展的眼光看,这显然不是科学、理性的做法。

    要让共享单车由乱到治,治理之策还应“共想”。在强调全社会创新的当下,我们不能再走“因噎废食”的老路。这次我市采取施划停放区的办法,就是一个比较务实可行的选择。尽管让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非机动车“停”进画好的“框框”内需要一个过程,但立下了规矩,人们也就有了行为准则。

    对于主管部门来说,既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细致的现场踏勘,尽可能把停车线位划得科学一些,以减少对行人出行以及其他公共事务的影响。同时,还应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引导措施,让大家能够守这个规矩。除了执法部门末端管理,共享单车企业也要履行好主体责任,不能当甩手掌柜,完全可以利用掌握的后台数据信息,对用户建立相应的激励措施。

    共享单车的使用者,也应多点换位思考。不能光图自己方便,把文明骑行、文明停车的社会公德甩一旁。只有管理部门多想想群众需求,共享单车企业多想想社会责任,公众多想想他人便利和政府监管的“难处”,各方共同参与、一起努力,共享单车才能走得更“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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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