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草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禁止有偿命名地名,一般不以人名命名,禁止以国外地名、国内外企业名、产品名和商标名为道路、桥梁、隧道、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4月22日《华西都市报》) 这些年,东施效颦的“洋地名”、企业冠名屡见不鲜,在一些人看来,“高大上”的新地名意味着时尚、新潮,有助于褪去老地名的“土里土气”,提升城市的文化品味。殊不知,地名的无序更替会让一些居民无所适从,割裂了历史,造成了人们的记忆混乱。 一个历史悠久的老地名,往往包含着一个地方的集体记忆,集合着老百姓多元化的感情,甚至体现一个地方的精神气质和人文底蕴,其内在的文化魅力和外在的名片功能,远非一个洋地名、企业冠名所能承载。就此而言,随意更换地名,是对当地居民历史情感和集体记忆一种生硬的剥夺,是一种无形的“文化强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老地名可以一成不变。出于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对一些含义粗俗、一地多名、名实不符、重复的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是很有必要的。成都市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并不是为了禁止地名更换,而是要给地名更换戴上“紧箍咒”,以制度化、规划范举措强化地名管理,推进地名文化建设。 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就必须克服发展冲动,既不能打着商业开发的旗号随意变更甚至废弃地名,也不能丢掉文化自信盲目使用“洋地名”。地名更换并非儿戏,既要经过专家严格的考证,也需要通过“民间触角”打捞舆情民意。只有充分吸纳公众的意见,才能增强地名管理的社会基础,才能防止地名“喜新厌旧”。 地名管理从表面上看是抽象的符号互动,实质上则是一种文化传承和创新。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之后,老百姓对精神厚度和情感深度的需要便更为强烈。尊重与回应老百姓的利益诉求,让地名管理脱离无序化的混乱状态,我们的城市,才会更有历史的味道和人文的气息。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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